南通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作者: V管 一号编辑 2018-12-1 46681

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消息,从12月1日起,市区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根据国家“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自今年12月1日起,市本级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市总工会、市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将暂停受理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其保障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南通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对于12月1日之前已经总工会、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并报至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受理的家庭,可在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公布的期限内进行保障方式登记,选择继续轮候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12月1日前报总工会、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受理的家庭,总工会、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须于12月5日前将申请信息盖章上报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各级审核部门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审核、公示、审批工作。《通知》同时明确,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申请继续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和价格均低于普通商品房。据了解,广州早在2003年即已停建经济适用房,省内的苏州常州和泰州也分别在2009年和2017年停建。将低收入保障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将有利于更加公平地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标签:
    论坛申明 1、本论坛名称:码头论坛  网址:seo.matouu.cn
    2、本论坛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目的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 并不代表码头论坛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本论坛会员发帖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论坛会员不得发布和链接任何有关政治、色情、宗教、迷信、低俗、变态、血腥、暴力以及危害国家安全,诋毁政府形象等违法言论和信息的帖子。
    5、本论坛帖子信息如有恶意诋毁侵权等违法行为请带相关资质联系删除!或到站务处理发帖。
    最新回复 (0)
    返回
    发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