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于此类犯罪必须严厉打击。请知情者配合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如皋籍传销分子朱长华(又名朱华)男48岁,劳释人员,高明镇卢庄村十组六号人,身份证号:320622197211186130。早在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朱长华通过电话微信QQ异地邀约的方法,利用网恋欺骗的手段,使多名中老年妇女落入他的传销窝。其拉人头、团队计酬的方式已构成犯罪。
更为可恨的是,朱长华以人参为诈骗道具,虚构做人参能发大财的事实,诱骗多名中老年妇女前往其传销根据地长春市农安县,非法占有巨额钱财,且对受骗妇女实施奸淫。
据警方称朱长华乃劳释人员(曾坐牢五年),传销时间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2015年10月中旬的时候诈骗犯罪案发,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实施抓捕时,朱长华狡猾逃脱 。
据公安情报分析,朱长华曾逃回如皋市九华镇匿藏,后仍继续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至今仍逍遥法外,危害社会。
传销害人无数!百姓深恶痛绝。朱长华真是丢了如皋人民的老脸了,如皋的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人肉这粒老鼠屎,让传销犯罪难以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