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一位驾驶员应有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然而,即使醉驾入刑,还是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法律法规,明知故犯,给自己甚至他人带来伤害。
3月29日下午2点半,启东交警接到报警称在汇龙镇人民西路与新洪路交叉路口,有一辆轿车撞上了路边的信号灯杆……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一片狼藉,车辆驶入绿化带撞上了信号灯杆,驾驶员头部受伤……
好好的车怎么就开进了绿化带呢?
原来驾驶员朱某午饭期间喝了些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门,不料驾驶到人民西路与新洪路交叉路口时,酒劲突然涌了上来,于是直直地开进了绿化带……
不仅车辆严重受损,自己头部也受了伤……
经抽血鉴定,驾驶员朱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9.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危险驾驶被立案侦查。
酒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已经成为亡人交通事故的最大诱因之一。
启东交警在此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严处的常态化整治态势,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