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判处一起组织卖淫案,10余人被判刑!

作者: V管 loser 2018-10-23 53764

2017年8月初,陈某出资在海门市长江路开了家足浴店,事实上,该足疗店没有任何足疗项目,店内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为了卖淫提供服务。有人负责介绍嫖客,有人负责接送卖淫女去专门的地点卖淫,还有的进行望风。同年8月30日该足浴店被公安机关查获。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该店组织卖淫活动达六百余次,非法获利人民币四十余万元。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被告人均构成组织卖淫罪,均受到了法律惩罚。

       

组织卖淫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社会危害性更大,它直接促使卖淫嫖娼活动的蔓延,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提醒广大群众要远离不正规的娱乐场所,以免一时糊涂而追悔莫及。


论坛申明 1、本论坛名称:码头论坛  网址:seo.matouu.cn
2、本论坛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目的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 并不代表码头论坛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本论坛会员发帖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论坛会员不得发布和链接任何有关政治、色情、宗教、迷信、低俗、变态、血腥、暴力以及危害国家安全,诋毁政府形象等违法言论和信息的帖子。
5、本论坛帖子信息如有恶意诋毁侵权等违法行为请带相关资质联系删除!或到站务处理发帖。
最新回复 (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