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邓**
2018年9月8日,微信昵称为“疯子”的人安排邓**前来海安卖淫,邓**入住海安**国际大酒店1610房间后,“疯子”将邓**和微信昵称“DoloresDewey”的人组建名为“1610”的微信群。2018年9月8日“DoloresDewey”与韩*通过微信联系,谈好以300元的价格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后韩*到海安**国际大酒店1610房间内,与邓**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韩*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将300元嫖资支付给邓**,后邓**又将嫖资中的16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微信昵称为“疯子”的人。当日23时许,邓**在**国际大酒店1610房间内被民警查获,并现场查获准备用于卖淫的避孕套十个。在调查过程中,邓**承认了自己卖淫的违法事实。并能主动认错,具结悔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
嫖娼:韩*
2018年9月8日16时许,韩*通过微信与昵称为“DoloresDewey”的人,在微信里经讨价还价,谈妥以300元的价格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后韩*在海安**国际大酒店1610房间与卖淫女邓**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韩*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的方式将300元嫖资支付给邓**。2018年9月9日17时许,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在调查过程中,韩*承认了自己嫖娼的违法事实,并能主动认错,具结悔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拘留5日
(网络配图)
嫖娼:顾**
2018年6月6日22时许,顾**在海安市**宾馆201室,通过微信扫码向刘**付款1500元后,二人在**宾馆201室内床上发生了一次性关系。2018年9月18日顾**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调查过程中,顾**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
嫖娼:颜**
2018年6月6日凌晨0时许,颜**在海安***国际*号楼**室其家中通过微信扫码付给莫**600元钱,后二人在该房主卧内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在调查过程中,颜**承认了其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
嫖娼:毛**
2018年6月6日凌晨0时许,毛**在海安市通榆路****酒店,通过微信扫码付给刘**1000元后,二人在该酒店房间内发生了一次性关系。2018年9月20日毛**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调查过程中,毛**承认了自己嫖娼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
嫖娼:周**
2018年6月8日凌晨1时许,周**在海安市曙光路曙光澜桥*幢*单元**室自己家中,通过微信扫码向莫**付款800元,二人在西侧主卧室内发生了性关系。2018年9月13日,周**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调查过程中,周**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
嫖娼:邹**
2018年6月6日晚上8时许,邹**在海安市城东镇三角村5组**号**小学对面幼儿园楼上4楼租住地,通过微信扫码向刘**付款500元,二人在该租住地房间最西侧卧室内发生了性关系。2018年9月23日,邹**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调查过程中,邹**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