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委:撑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伞”

作者: V管 一号编辑 2019-2-15 48351

       随着城乡居民消费安全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而安全”转变,大家更多关心的是农产品是否安全。

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农委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


       近几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2016年省级蔬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8.3%、100%;2017年省级蔬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9.2%、100%;2018年,省级蔬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均为100%。近三年,我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市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如皋市农委:撑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伞”

把控源头 将优质“产出来”

       强化农产品产地管控。综合考虑我市农产品产地空间分布特征、种植农作物类型、地形地貌特征等情况,市农委从2017年开始在全市设立30个长期例行监测点,推进产地环境监测。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体系,切实保障我市农产品产地安全。


       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和高毒农药经营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加强农药经营许可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对全市689家企业进行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市农委每年组织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蔬菜办、检测机构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多次开展监督抽查。通过查农资仓库、查台账资料、查标识标志以及农药残留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制(修)订。将农业标准化知识纳入现代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等各种涉农培训的学习内容,加大科技进村入户的力度,加快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普及率,降低无标生产比重。我市农业方面成功申报了14个南通市级地方标准,1个省级地方标准;获得国家批准建设国家优质稻米产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盆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等2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江苏花木大世界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城中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等2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加大“三品一标”申报力度。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目前,我市“三品”产量占可食用农产品总量达54.8%。无公害、绿色、有机企业124家,产品226个,地理标志产品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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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追溯 让安全“看得见”

      为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水平,我市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从根本上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单位。自2014年起,鼓励企业加入江苏省“放心吃”联盟网,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做到信息上传及时、完整、准确。并将生成的二维码运用到产品包装,切实做到产品可追溯。截至目前,如皋有19家企业成功申报了江苏省农产品追溯管理示范单位。


      二是开展质量追溯试点。自2016年起,开展农产品追溯管理试点工作,支持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以包装标识、产地证明等为标识的产地准出工作。对全市38家水果企业建立了追溯管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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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实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2017年市农委制订了《关于开展如皋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了《如皋市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同时印制了产地证明三联单,要求各镇(区、街道)全面发放,企业自行出具。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地准出为基础,不断完善农产品“身份证”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目前,有62家企业正常出具产地准出证明。


      四是鼓励企业加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2018年组织了18家生产主体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现追溯管理。

      五是对基地自建速测室加大奖补力度。市委市政府关于“2018年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激励办法”中对种植园区(含水产)新建农药残留速测室、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并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按每个1.5万元进行奖补;对加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追溯单位,给予3万元补助。


      六是实现我市监管平台与省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全市14个镇(区、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将日常监管的检测数据、巡查记录等均实时上传到管理平台,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质量管控。2018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上传检测数据8650个,监督巡查597次,发布信息1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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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整治 把质量“管出来”

      为有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市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镇(区、街道)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系统内各有关单位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构建“市级以风险监测为主、镇(区、街道)以取样速测筛查为主、生产主体以上市前自检为主,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检测新格局,鼓励基地自建速测室,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全方位监管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推进。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150多人次,排查果蔬生产企业69家,养殖场558家,屠宰企业7家,农资经营企业224家,饲料兽药经营企业62家。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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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如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制订了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监管、生鲜乳、农资打假、渔药等七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截止目前为止,“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中监测场所4543场次,出动6177人次,抽样数量38227份,检测均未发现阳性;在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送检的牛奶中均未发现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在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问题25起,全年立案查处4起,已办结3起;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6人次,检查企业112家(次),累计立案查处2起;在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在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委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企业9家(次),抽样9份,检测结果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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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日常监测。一方面做好四级例行监测。协助省级每季度抽样,南通市级每月抽样,组织本级每2个月抽样,镇级组织每周至少2次抽样。另一方面开展监督抽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以覆盖辖区30%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目标,组织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蔬菜办、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对全市32家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检,检测合格率100%。  


      加强督导巡查。各镇(区、街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督查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和农资经营单位的巡查次数全年至少24次,覆盖率要达到100%。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农资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巡查597次。

如皋市农委:撑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伞”

      下一步,市农委将通过“两大创建”,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强化体系能力建设,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强化风险应急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以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为抓手,健全“七大体系”。即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环境保护体系、生产管理体系、投入品管理体系、推广服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以及产业化经营体系,使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占比达到45%以上。二是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实现“五个到位”。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到位,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农业投入品监管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通过“两大创建”,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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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如皋农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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