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海安市城北中队接到当事人谢某事后报警称:8月4日12时20分左右,在大公镇古贲村十字路口地段,谢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车牌为浙G的白色小型轿车相撞,随后白色小车离开现场。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嫌疑车辆,紧接着就再也没有该车行踪。民警并没有放弃找寻该车,经过3个月的调查最终在11月16日该嫌疑车辆再次进入我市,我队民警也迅速在监控的帮助下,锁定该车行车轨迹,最终在我市中医院停车场内将其查获。
嫌疑车辆驾驶人丁某(海安市大公镇人)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丁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侵犯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危害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危害,目前该丁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