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海门人,本月15日起在用电动车须全部上牌

作者: V管 一号编辑 2019-4-11 71856

@全体市民,

离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执行

仅剩不到一周的时间了,

为方便大家办理电动车上牌业务,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市

各派出所、村(居)警务室等

都设置了办理点。

所有海门人,本月15日起在用电动车须全部上牌 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车辆所有人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就近办理车辆上牌。如果发票或合格证丢失的话,车辆所有人可凭身份证原件到就近办理点,由工作人员对车辆车架号和电机号进行核查后,予以登记发牌。

哪些电动车需要重新上牌?

所有海门人,本月15日起在用电动车须全部上牌 对于之前已经上过牌照的电动车,不需要重新上牌。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无号牌的电动车,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可到就近上牌点登记上牌;不符合旧国标且不在《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到就近办理点办理实名备案登记,发放临时信息牌,临时信息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执行新规

所有海门人,本月15日起在用电动车须全部上牌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等,携带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核发全省统一新号牌。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备案登记。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新标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通行安全管理,依法严查电动车无牌上路、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整治,依法严查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

所有海门人,本月15日起在用电动车须全部上牌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们,

合理安排时间,

就近到我市各办理点办理

电动车上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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