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正值农历除夕,当天下午,启东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接到市民刘某报警,称其摩托车被宋某等4人强行拖走。民警出警后发现,刘某是宋某等4人的雇主,当天下午双方约在市区人民桥附近结算工资,因双方在工资结算数目上发生分歧,在没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宋某等4人强行将刘某的摩托车拖走。了解情况后,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民警赶到近海镇小闸口村宋某家中处理警情。
民警要求宋某等人将强行拖走的摩托车返还,但宋某等4人不听劝阻,反而将怒火转嫁到民警身上。他们采取推搡、抢夺民警手机、强拉警车门,在明知民警并没打人情况下,肆意高喊“派出所打人”,企图阻挠民警执行公务。
市公安局近海派出所民警顾爽爽介绍,当天下午3点左右,因民警在近海镇小闸口村执行职务中被人阻挠,110向近海派出所发出出警指令,近海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进一步做了处置。
在平复当事人情绪后,民警对劳资纠纷也进行调解。但宋某等人不理智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启东警方对宋某等4人传唤并立案进行侦查。
市公安局近海派出所民警宋威介绍,宋某等4人在民警出警过程中,对民警推搡并抢夺手机,还故意捏造警察打人,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
2月14日上午,宋某等4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来源:启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