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18年起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体系。市环保局坚持以全面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江苏某涂料企业擅自倾倒未经处置的危险废物,对我市水环境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018年7月18日,在南通市环保局及启东市检察院的现场见证下,市环保局与该公司正式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议》。根据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按照生态环境损害事实,以及国家规定的环境损害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本案中环境损害评估范围包括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损害和事务性费用三项,折合人民币共计154.148万元。目前该案赔偿资金已到账,该笔资金将用于应急处置、鉴定评估及其他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相关的支出。
希望大家从自己做起,保护我们的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来源:启东生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