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通崇川区人民法院套路贷进行审理,并将择日作出一审宣判。告人陆某、杨某等7人,主要是在崇川区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平时在对外发布的小广告上,宣称办理贷款无需任何的抵押。先是发放贷款给别人,然后再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采用威胁恐吓、喷油器等软暴力方式进行敲诈勒索。
对于贷款中像这种借条在业内俗称为“高条”,陆某他们在跟被害人商谈借款时会诱骗对方,称如果按时还款只需偿还实际借款的本金,然而等被害人在“高条”上签字以后,陆某等人就开始找借口对他们实施敲诈。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陆某等人多次采用类似手段敲诈勒索多名借款人,得赃款多达数十万元。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出,陆某等几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几名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本文由南通雉水文化传媒融媒体 乐活君 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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