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4万,盈利4000元,还要获罪,他做的这个生意亏大了

作者: V管 一号编辑 2019-5-9 48276

都知道非法买卖*是犯罪行为,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家住山东的盖某却耍起了“小聪明”,不直接买卖*,而是通过微信销售枪管、报机组、击锤等*零件,以为这样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买卖零件与买卖*同罪。今年3月6日,盖某因涉嫌非法买卖*罪、伪造身份证罪被海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也是我市首例非法买卖*散件案。今天,这起案件在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7月,海门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市居民陈某家里藏有*,警方随即对陈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一把能够正常使用的*,并对陈某进行了行政处罚。陈某交代这把*是通过网络从盖某处购买零件后组装的,于是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盖某,并在盖某的租住房内查获大量*零件。经鉴定,其中7000余件为非制式高压气*的*散件,1件为非制式小口径运动*的*散件。

投入4万,盈利4000元,还要获罪,他做的这个生意亏大了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鸿俊:通过本案的侦查,这位居民是通过网络从山东购买了*零件,顺藤摸瓜找到这个在山东淄博贩卖*零件的盖某。

投入4万,盈利4000元,还要获罪,他做的这个生意亏大了 原来,2017年,盖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卖*枪管和握把零件的网友夏某,恰好对方正在招代理,虽然考虑到可能涉嫌违法,但是高额的利润以及“卖枪犯法、卖零部件应该没关系的”侥幸心理,让盖某还是选择了做代理。随后,他开始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转发*零部件图片,有客户需要的,在微信上与其谈妥价钱后,他再让夏某代为发货。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盖某发现这样挣不到多少钱,索性花钱从夏某那进了一批货成为大代理,然后直接给买家发货。此后,盖某又从其他网友那边代理了枪身、燕尾、扳机组、消音器等零部件,因为品种比较齐全,盖某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投入4万,盈利4000元,还要获罪,他做的这个生意亏大了 盖某:就是因为无知,别人介绍,当时我在淘宝上还有京东上各大网站搜索这个东西能不能卖,然后我看到淘宝上和京东上不但有卖的,而且销量很大,我就误认为这个东西是可以销售的。因为做微商嘛,别人拉我到一个群里去,开始给我介绍这些东西,我才知道这个东西可以买卖,然后我也问了,*能不能构成犯罪,到底它的犯罪危害有多大,他们就说这个东西违法但构不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携带成套*散件的,以相应数量的*计,盖某的7000多件*散件已远超情节严重标准。据了解,到案发前,盖谋总共投入成本近4万元,盈利仅4000多元。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鸿俊:我们国家对**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就是*的话,两把就构成犯罪,同时对买卖*零件进行了详细规定,是每30个*零件折算成一把*,那么情节严重的标准是10把*也就是说相当于300个*零件,那本案的被告人盖某经鉴定他的*零件总共7300余件,远远超出了情节严重的标准,那么这个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提醒广大市民,要远离*,如果没有持枪证,不要接触*,也不要网上购买自己制造自己组装*,否则都是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同时,盖某在买卖*散件过程中还伪造他人身份证件,海门检方已一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海门电视台

《东洲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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