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久失修的房屋因无翻建手续被勒令停工后,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结果导致“温比亚”台风来临当晚房屋上的椽子砸向隔壁房屋,居住在屋内的八旬老人张某所不幸被压身亡。老人的五名子女陈某兵等将邻居陈某华一家诉至法院,认为陈某华家顶部椽子掉落导致老人身亡,要求赔偿12万余元。近日,启东法院对该起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某华一方赔偿4.6万余元。
台风温比亚
陈某华老宅与张某所家老宅相邻,陈某华家老宅在东,张某所老宅在西,两宅之间有1-1.6m的窄巷。今年8月16日晚间至8月17日,“温比亚”台风影响启东市,风力为6-7级,阵风8-9级,沿海海面风力为8-9级,8月16日风向为东北风,8月17日风向为东南风。
8月16日晚间至8月17日早上5时之间,张某所占地30平米的东北角房屋及陈某华家房屋受台风影响分别倒塌,陈某华家房屋椽子压在张某所房屋东墙,部分砖瓦坠落至张某所房屋。17日早上,张某所被发现压于坠落的砖瓦下,陈某兵等五人赶到后将张某所送至医院,经检查,张某所已死亡。
当天,陈某兵方与陈某华方因此事发生争执,陈某兵方要求陈某华方支付死亡赔偿金10万元,陈某华一方中的陈某于当天给付5万元现金,并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内容为结欠陈某兵方因张某所意外死亡赔偿金5万元,于2018年8月18日归还。8月20日,陈某兵方再次要求陈某华方支付余下的五万元,双方就此再次发生争执。
启东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华家房屋多年未修,属危房,在台风“温比亚”来临前,陈某华等即对其房屋进行修缮,但因未经报批被城管勒令停工,导致危房维修受阻。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张某所死亡,陈某兵等五人作为死者子女有权对其所受损失进行主张。
台风温比亚
就张某所死亡与陈某华一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但案涉意外发生系因自然灾害引起,双方提供证据很难还原事实情况,由法院综合现有证据依证明力大小作出判断,并按待证事实的可能性大小认定争议事实。
法院认为,“温比亚”台风致使张某所房屋及陈某华家房屋坍塌,陈某华家房屋上的椽子压在张某所房屋东墙,张某所家东墙砖瓦呈现内陷形态,而张某所家南半间未被椽子压到的房屋并未受损。结合2018年8月16日与17日的台风风向,法院认定张某所家东墙坍塌与陈某华家坠落的椽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陈某华等需举证证明不存在过错。陈某华等实际已积极主动对房屋进行修缮,但台风来临前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后未对未修缮完毕的房屋采取防护措施,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张某所房屋除东墙被陈某华家房屋椽子压塌外,其余部位也发生坍塌,结合“温比亚”台风的强度及风力可致的现象,说明张某所房屋本身质量存在问题。且张某所作为八十多岁的老人,陈某兵等五人在台风来临之际将其一人安置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内,存在过错。综合案件中各方过错大小,法院酌定由陈某华等人承担50%赔偿责任,赔偿4.6万余元。
(启东法院 倪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