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通州湾示范区某洗浴中心发生奇葩一幕,一名广东籍的男子居然拿手机偷拍男浴室,后被众人控制住。据男子解释,他是广东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公共澡堂,于是偷拍发到群里给兄弟们炫耀。
12月11日,有人称在通州湾示范区某洗浴中心有人拿手机在男浴室偷拍。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控制了偷拍者,现场查获其手机中的数段偷拍视频,均为使用微信拍摄的短视频,内容为该洗浴中心男浴室的场景,画面中可以清晰看到数名正在洗澡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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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人是该洗浴中心的一名员工,他向民警叙述了事件的经过:“我看见他们几个人在质问一个人有没有拍他们的裸照,那人开始不承认,受害人里有一个站出来说我看到你拍的,还在和一个黄色网站的主播说话,你边拍边聊,还发到微信里了。”
顾客小明(化名)看到嫌疑人他拿着手机和一个女人在聊天,视角转来转去的,以为他在打视频电话,但后来听到拍照的声音,小明(化名)让他工友小刚去看,小刚发现他正对着顾客们录像。小刚让他把手机交出来,一开始嫌疑人不承认,称已经删除,但视频仍被找出。
面对证人证言和视频文件,嫌疑人郭某承认了自己的偷拍行为,他交代的作案动机称:自己是广东人,5月从广东到通州湾打工,从未见过公共浴室,觉得很新奇,就拍摄了几段视频发在一些好朋友的微信群里,让他们看看北方的“大澡堂”是什么样子,至于和他通话的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不是不良网站的主播。
郭某表示自己没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只是一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做出了这样的行为,现在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向几位受害者诚恳道歉,拍摄的视频都已全部删除,且已告知微信群好友删除相关视频,不要传播。
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提醒,如果在浴池偷拍的照片数量多、传播广,拍摄者可能涉嫌传播色情淫秽信息;如果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民事赔偿。
来源:濠滨论坛
最后于 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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