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在全市试点建立“江海健康扶贫基金” 实施健康扶贫医疗补助

作者: V管 一号编辑 2018-12-5 38640

2017年7月28日,南通市出台《市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若干意见》,将全市10.8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提出到2020年,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江海健康扶贫基金”主要用于我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大病保险支付、民政医疗救助及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后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科学测算、实施病种精准认定、确定补助金额,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探索助力健康扶贫的新路径。


2018年12月1日,海安在全市试点建立“江海健康扶贫基金”,实施健康扶贫医疗补助。从当天起,海安15307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政策后还可以享受住院医疗总费用6%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政府负责多方筹集,由医院与患者直接结报,进一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从2006年,海安就开始实施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付。针对因大病造成“支出型贫困”家庭,该市专门出台了《海安市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操作规程》,对在医保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困难家庭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专项临时救助。今年已救助1986户困难家庭,救助资金达337万元。设立困难重度精神病人救助专项基金,每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出资近40万元,专项用于无人监护的重度精神病人的集中收治,目前有近20人免费长期在院治疗。

海安市现有“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9161户、15307人。目前,该市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对象“一个不漏”。自2018年12月1日起,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础上积极推进医疗再保险,建立低收入人口商业自费补充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对精准扶贫对象出台的自费补充保险政策,海安是全市首家。2018年海安市政府为15289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办理了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2018年参保总费用为183.468万元。

从2018年12月1日起,海安市初步形成了一个广覆盖、多层次、保基本、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低收入人口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6.84%,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1.83%。

记者了解到,海安市已于11月30日前完成医疗机构HIS系统软件调试工作,做到自动识别身份,自动结报补助。未使用HIS系统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实行手工结报和统计,确保12月1日起 “一站式”结算同步实施。海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到2019年6月底,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费用平均个人支付部分控制在10%以内,让低收入患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2018年9月,南通市卫计委聚力健康扶贫,冠名设立 “江海健康扶贫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弥补我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大病保险支付、民政医疗救助及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后的住院医疗费用。这一举措将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探索助力健康扶贫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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