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中国有句话叫“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如皋的周家老太今年已经是88岁的高龄了,老伴去世后,她的几个子女因为赡养问题闹上了法庭。不久后,同村的石家几个子女也因为赡养问题打起了官司,而且这两桩官司还有些关联,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如皋市人民法院石庄法庭正在巡回审理两起赡养纠纷案件,这两起案件关系到“换门亲”。
“换门亲”就是周家的女儿嫁到石家做媳妇,石家的女儿嫁到周家做媳妇。这种现象在过去的农村还是比较普遍,周家和石家正因为“换门亲”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
矛盾先从周家开始,之前周老太一直都是轮流住在三个儿子家。一年多前,三儿子开始不愿意让老太住到自己家。其他几个子女觉得不公平,就商量着让法院来判决轮流赡养。于是周家老母亲成了原告,几个子女共同成为了被告。
老三和妻子觉得这是其他子女故意为难他们夫妻俩。而老三的妻子石某就是石家的女儿,这时候她想到周家的女儿正好嫁给了自家的大哥,按理也应该和大哥共同尽到赡养自家老父亲的义务。于是石某就让老父亲也起诉了几个子女,同样要求轮流赡养。
法院对这两起案件在同一天进行审理,经过调解,最终两家人都同意轮流赡养。
因为农村地区一般子女较多,各种纠纷经常发生。法官希望子女在选择赡养方式时能真正为父母多考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