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一名会计,有着稳定的工作,可他却沉迷网络赌博,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上百万元公款后逃之夭夭。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通州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徐某原为南通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会计,同时,还兼任另一家公司的会计工作。去年3月、4月,徐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将两家公司转至建设银行账户的财务资金人民币144万元占为己有。
由于侵占资金的窟窿太大,徐某感到无力偿还,于去年4月12日,写下忏悔书、绝笔信并更换手机号后逃匿。今年2月份,自知罪责难逃的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官也提醒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不要出现漏洞给犯罪人员有机可趁。
最后于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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