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仁李大爷家住如皋市丁堰镇皋南社区,最近,他向帮忙记者求助,说自己有块土地出租了,可是租金一直没有拿到。
这事儿听着挺奇怪啊,因为一般情况下土地出租,双方都要签合同,租金也都是事先谈好的。
不过李大爷说,自己根本没有签过什么合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采访当天,李大爷带帮忙记者来到了丁堰镇的一处停车场。他说,这个顺达停车场所用的土地,有一半是自己的,他还拿出了土地承包证给我们看。
据李大爷说,他之前一直都在这块地上种庄稼,直到2007年才不种的。
原以为补偿每年都有,谁想到,到了2009年年底,李大爷突然得知,计划要建的办公楼不建了。自从办公楼不建之后,土地基本就闲置了,农户们平时也只是零星种点蚕豆。直到2011年,这里开始建起了停车场。对于这个停车场,李大爷的心里一直都有意见。他觉得,停车场占用的是自己的承包地,为什么自己拿不到租金呢?
那么,这块土地现在究竟是什么性质呢?记者来到了皋南社区。社区书记拿了一份承诺书给我们看。上面写着,李大爷同意把土地交给社区用作建设,并且,补偿也是一次性给清。关于补偿的金额,社区也有票据为证。也就是说,2007年和2008年,李大爷拿到的这两笔、共计9万多元钱,就是土地流转的一次性补偿。
社区表示,承诺书和调解书李大爷也都签字认可了,所以,一切以调解结果为准。如果李大爷还有异议,建议他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