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启东关于第三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知!

作者: V管 loser 2020-2-17 52497

最新!启东关于第三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知! 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启防指办【2020】40号

关于第三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准许第三批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具体通知如下:

1.从2020年2月17日起,全市黄砂、石子、水泥、石灰、商品混泥土、钢材经营,建筑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消防器材店;电器维修服务门市恢复营业。

2.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人员集聚,在入口处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场内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对于防护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3.各区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营业场所防控措施到位。

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标签:
    论坛申明 1、本论坛名称:码头论坛  网址:seo.matouu.cn
    2、本论坛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目的是为了传播更多的信息, 并不代表码头论坛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本论坛会员发帖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论坛会员不得发布和链接任何有关政治、色情、宗教、迷信、低俗、变态、血腥、暴力以及危害国家安全,诋毁政府形象等违法言论和信息的帖子。
    5、本论坛帖子信息如有恶意诋毁侵权等违法行为请带相关资质联系删除!或到站务处理发帖。
    最新回复 (0)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