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份至4月份,是新一年的开端,天气也渐渐转暖,在清明节前后,江苏地区的很多城市乡镇都会出现“庙会”,“庙会”期间,商贩接连赶场,人们结伴同行,赶集踏青,十分热闹。
有一小群人也在各地“庙会”间接连赶场,他们不是商人,也不是挑选商品的顾客,他们的眼睛紧盯着匆匆走过的行人口袋,在拥挤的人群中挑选目标,悄悄偷走别人的现金和财物。他们就是在各地“庙会”里游荡的扒手。
3月至4月份,海安市公安局接到多次报案称受害人手机、现金等财物在“庙会”上被人偷走。海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对案件立即开展工作,到案发地点调阅监控,寻找受害人还原现场情况。经过不懈努力,刑警大队民警从大量的数据和人像中,发现了两男一女三名嫌疑人,在监控中,民警发现该三人以一人故意与受害人发生碰撞,趁缠事之际另外两人对受害人进行扒窃。经研判发现嫌疑人驾驶一辆苏N88Q68牌照的汽车,民警对该车辆及嫌疑人进行严判。
经过长期经营,2019年4月13日,在嫌疑人再一次到达海安市古贲庙会进行扒窃时,刑警大队联合曲塘派出所、大公派出所将该三人抓获。经审查,三名嫌疑人交代2019年3月份以来多次窜至我市乡镇集会,采用扒窃的手段窃得现金、手机等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涉案价值5000余元。目前,该三人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