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凌晨,交警开发区中队接到报警,一辆汽车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撞了墙,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名当事人,当事人刘某说自己喝了酒,另一名当事人安某说是自己开的车。经过现场询问,两人都说是安某驾车发生事故。
后经民警调查发现,车辆发生事故时,车里有两个人,发生事故后,刘某离开了车辆,从别处将安某带到事故现场。
民警随即加大对刘某和安某的审查力度,最终两人交代,事发时的驾驶员,的确另有其人,实际驾驶人是刘某的哥哥。
原来在事发当天,事故车车主刘某和哥哥都喝了酒,因为哥哥月底要考驾照,为了让哥哥练练手,刘某让哥哥开了车。出事后,刘某找来安某为哥哥顶包,刘某的哥哥逃回家中。
经过抽血检测,刘某的哥哥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07.7毫克,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而且涉嫌肇事逃逸。刘某明知哥哥没有驾照而且喝了酒,却把车交给哥哥开,同样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两人已被取保候审。同时,刘某和安某串通做伪证的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