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遇有交通警察检查,驾驶员应当服从指挥,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驾驶员均应当自觉遵守。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极个别驾驶员我行我素、以身试法,在交警拦车检查过程中不服从指挥、不接受检查。3月30日,海安交警就对一名不服从指挥的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2019年3月29日下午,交警在海安市中坝南路地段执勤,夏某驾驶苏FBC283出租车经过此路段,交警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夏某短暂停车后,未听从交警指挥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而是直接加速驶离。
30日上午,执勤民警通过该出租车所属公司查找到驾驶员夏某,对其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莽撞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200元,同时要求出租公司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当天,该出租车公司对当事驾驶人夏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了停运整改五天的处理。
来源:海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