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今天上午7点50分左右,在解放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正在执勤的民警拦下了电动车违法载人的一位市民。
交警:知道为什么拦你嘛?载人了,电瓶车只能载十二岁以下的小孩,带这么一个大人是不行的。电瓶车车牌上了没有?
市民:还没有上呢,要去上呢。
通过现场民警的解释,根据规定,这位市民的违法载人行为被处于20元罚款,被处罚的市民表示,下次一定按规定驾驶电动车。
在长江路与秀山路路口,执勤的民警拦下了一辆违规上路的电动三轮车。
交警:车子先靠边上,待会儿我跟你讲(哪里违法了)。
据了解,这辆电动三轮车属于禁止上路的范畴。这次集中整治重点还包括各种违规电动三轮车、代步车,以及非法改装的电动车等。
今天,我市各个交警中队在各自辖区人流密集、违法行为种类多的地方设卡开展集中整治,共查处违法行为100多起,其中违法带人10余起,未礼让行人、违规上路等各类违法行为10余起。
交警部门介绍,从今天开始,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统一组织,在主城区警力的基础上抽调各区镇派出所交警警力,在主城区和各区镇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其中早晚高峰期间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平峰时段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晚间组织警力开展酒驾毒驾的查禁行动。
海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刘峰:通过这样的整治行动,一是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和形成震慑;也是为清明期间的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做好基础,进一步净化节日期间的路面通行环境;同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规范行车秩序。
海门电视台
《东洲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