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17时左右,潘某某驾驶沪DH9***重型半挂牵引车、沪D5***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至宁海线222公里地段时,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被执勤民警查获。
在调查过程中,潘某某对自己购买并使用伪造的行驶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问及为什么使用假证时,潘某某称省保险省费用原因有很多,有朋友劝我说用假证危害大,但伪造的行驶证不仅仅”看上去是真的“ 技术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我就想看看交警能不能看出来是假的。
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潘某某处以驾驶证扣12分、并处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