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10时04分左右,海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墩头中队民警在新204国道北城街道德兴村隆吉线路段进行交通秩序整治,对一辆由北向南行悬挂号牌为鲁QU***D的三轮载货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江苏射阳籍驾驶人周某使用的驾驶证、行驶证涉嫌伪造,其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实际号牌为鲁C9***3。
经查,驾驶人周某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均系伪造,所驾车辆号牌系套用其他车辆,实际车辆也已脱保。执勤民警对其伪造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套用的号牌依法收缴。
周某交代:2018年夏天,其在如皋境内行驶时,原来持有的D类机动车驾驶证因交通违法被记15分,驾驶证被暂扣,要去车管所学习考试才能重新领取。
周某一直忙于“做生意”,没有去考试。到了今年春节前,才想到自己驾驶证已经被交警部门暂扣,有效期为2018年9月21日已过期,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年检至2018年2月,过期将近一年,周某感觉自己年纪已大,考试无望。
周某想了个“非常聪明的高招“,回到其原籍地车管所附近转悠,找到一专办假证的黄牛,花了700元办了”新的驾驶证“和检验有效期到2019年6月牌号为鲁QU***D的行驶证及牌照,“手续齐全”后,周某将已过期的鲁C9***3号牌拆掉,换上了“新办”的号牌,自认为”手续齐全“后继续上道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周某对自己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套用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周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依法暂扣,并当场收缴了伪造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套用的号牌。
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