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的王女士,因一起交通事故痛失爱子。随后,她就到法院去起诉,要求事故对方赔偿各项损失。但令承办法官奇怪的是,孩子的父亲却没有参与诉讼,而且一提起这事,王女士就比较激动,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死者李某年仅26岁,遭遇车祸之前正在筹备婚事。事发之后,王女士就独自作为原告,要求事故对方赔偿死亡补偿金等款项。
王女士认为,孩子父亲已经长时间不和他们一起生活,而且也没有尽到相关义务,根本没权利分得孩子的死亡补偿金。
依法办案:追加父亲为共同原告 获七十余万赔偿款待分割
法官耐心的劝导王女士,父子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亲也是赔偿款的共有权人。
最终,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死者的父母作为共同原告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70多万协议。然而,这笔赔偿款接下来该如何分割,双方还没有达成共识,目前钱还在法院的账户上。法官表示,如果双方协商未果,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