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贷流行,不少人沉迷于网贷。昨天上午,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偿还网贷而实施盗窃的案件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盗窃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杨某出生于1994年,江苏泰兴人,案发时一直在如东某工地务工,因借有网贷,定期需要线上偿还债务。但由于线上账户余额不足,且工地附近没有银行,杨某便用现金与附近的超市老板等额换钱,一来二去杨某产生了侥幸心理,有了盗刷的念头。
2018年10月,杨某在盗刷完一万元后,被害人发现一张银行卡账户异常,少了一万元,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发现,从2018年5月到10月期间,杨某共作案十多次,累计盗刷金额四万九千五百元。
被发现后,杨某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通过家人将被害人的赃款全部退还,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也借此提醒广大民众,对人信任是必须的,但还是要加强一种防备的心理,不要盲目的去信任别人。对于自己的资金往来情况还是要及时加以关注,以免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来源:如东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