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是市区某医院的医护人员,看到身边有很多人在做微商,她和另外两名同事也想试试,就代理了两款膏药,但是她们卖的两款膏药竟然都是假药。而将她们一起拉下水的,是另一名被告钟某。
近日,如皋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钟某是苏州人,她在微信上认识了浙江人杨某,杨某称其是卖保健品的,而钟某一直在做微商,就与其合作,作为总代理,销售其公司的筋骨保健贴、抑菌膏两款药膏。
而这两种药膏,不仅宣传各种疾病的治疗,还被检出了西药成分,最终被认定为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属于假药。
现查明,被告人钟某向另一被告人朱某,也是其下级代理,销售上述药膏,销售额合计38万余元。
钟某也许还可以自称是缺乏专业知识上了当,而朱某却是市区某医院的医护人员,竟也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起先,朱某是因母亲关节炎比较严重,就购买了药膏,后来钟某建议她也推销推销,她就开始做这门生意,其销售额近29万元。
朱某还将高某等两名同事发展为其下线,这两个同事则通过微信分别销售了24万和7万元的药膏。
公诉机关认为,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均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公诉机关对其中两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庭将择日宣判。南通新闻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