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江苏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出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小学和初中课后服务不晚于18:00家长自愿申请运行成本由财政、学校、家长三方承担可适当收费
一、四大基本原则
1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4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区,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二、服务安排
1.服务范围:小学、初中学生。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3.服务对象: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4.服务内容: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活动、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最后于 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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