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8日发布金融提示信息。
经前期排查,特对下列在海门市登记注册企业或未经注册但在我市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第三批)向市民进行风险提示。
所有被金融风险提示的企业都属于普通工商企业,均未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销售私募基金、销售保险等金融业务。
临近年关,非法集资行为有所抬头并向农村延伸、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并日益隐蔽。请广大市民注意潜在风险,若发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海门市处置办或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13-82226181,12345,110;
最后于 2019-1-7
被一号编辑编辑
,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