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法官,谢谢你,有了法院判决书,我以后的看病钱和生活费总算有着落了!”躺在病床上的吴梅芳老太,紧紧地拉着顾幽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家住如皋市磨头镇老户村的吴梅芳,现年75岁,与丈夫陈庆生(已去世)生育有三个儿子。
年轻时,吴梅芳与丈夫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子抚养成人,耗尽心血。而现在的吴梅芳,因身患多种疾病,又丧失劳动能力,住院治疗和日常生活都发生困难,急需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
有关方面曾就赡养事宜,召集三个儿子多次进行协调,但三人总是推三阻四,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吴梅芳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顾幽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三被告进行调解,终因兄弟仨意见不统一而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12月14日,磨头法庭作出一审判决,吴梅芳由三被告共同赡养,自2018年10月起三被告每人每季度给付生活费1200元,并承担医药费的1/3;吴梅芳由三被告按月轮流护理,如不亲自护理可请人护理或承担护理费100元/天。
为了保证吴梅芳的养老事宜能落到实处,顾幽法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判决书,并告知三被告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顾法官还逐一向三被告释法明理:“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也是对父母的感恩,你们一定要趁母亲健在的时候好好尽孝道,否则会后悔终生的呀!”
得知吴梅芳因病住进医院之后,顾幽法官带着判决书和慰问品来到吴梅芳的病床前,知道法院的判决结果之后,吴老太紧紧地拉着顾法官的手表示感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考虑到吴梅芳目前的身体状况及三子之间的养老衔接问题,顾幽法官再次来到老户村委会,将判结果告知村委会,建议村委会协助落实吴梅芳的赡养事宜。
老户村民调主任朱国建表态:“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村委会一定会配合法院做好工作,及时监督三子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
(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来源:如皋关注
最后于 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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